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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企业人才发展政策有了“升级版”

时间:2016/4/6 16:52:22   来源: 奉化市委组织部   点击: 9607

2016年开始施行的《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整合、提升、创新”的总体思路,对我市有关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促进人才引进”、“鼓励自主培养”、“注重平台建设”、“完善评价激励”、“优化服务保障”等五个层面17条企业人才政策,涵盖人才引进、使用、培养、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惠及高层次海外人才、紧缺型特殊人才、基础性实用人才等各类企业人才。该政策自出台以来,不少企业界人士评价:“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政府为企业人才发展明确了政策信号,体现出大力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决心。”“贴心包”,给予人才全方位支持  

只要人才愿意在企业创业创新,住房保障、生活津贴、培养资助等贴心的“红包”就会及时送到。  

针对我市高层次人才缺乏的短板,此番企业人才政策对企业正式引进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国家或省“千人计划”人才、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特级专家、宁波“3315计划”个人等7类高端人才,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同时,针对在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含技师)及以上职称(技能等级)人才,符合人才公寓申购条件的,可低于同类地段商品房价格25%-45%左右的幅度申购人才公寓。  

政策在人才的生活津贴方面也很给力:给予全职在奉化工作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每月2000元、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月300元(国内外重点高校本科生每月600元)的资助;对企业以柔性方式聘请国内外高级专家(博士或正高职称)来我市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攻关,且每年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实际月份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  

此外,还有针对技能人才的岗位补贴,使政策更“接地气”。职工在职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列入紧缺工种目录的,2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元、500元、1000元的岗位补贴,鼓励技能人才在企业一线深耕发展。  

在激励人才能力提升方面,政策也“出手大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工商管理班等培训,取得规定证书后,给予最高15000元的学费资助;在职申报取得工程类、会计类高级职称并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正高、副高职称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奖励;开展“卓越企业家”评选活动,对获奖者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内容还涵盖人才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托)、人才身份等方面,让人才安心创业创新。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将妥善安排其子女就学;对宁波拔尖及以上层次人才的配偶,来奉之前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按原身份性质进行安置,如未就业的,按我市社平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最长3年;企业引进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保留事业身份,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经双向选择可调入事业单位工作。“组合包”,助力企业加快人才集聚  

企业作为承载人才创业创新的摇篮,如何发挥他们在引才、育才、用才方面的主体作用尤为重要,政策重点以降低用才成本为突破口,为企业送去“真金白银”。  

“今年,公司从市外引进了近40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政策可获得4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这对我们企业引才工作是一种激励!”麦博韦尔人事经理在研读政策时由衷感叹。其提到的即是招聘补助———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垂直管理企业)从市外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含技师)人才,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而对于引进或培养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宁波“3315计划”人才的企业,奖励金额达5-30万元。  

另外,企业赴海外招才纳智,可获得每人次5000-10000元的赴外招聘补助;引进“海外工程师”,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获得政府20-60万元的资助,若是聘用的“海外工程师”获得宁波茶花奖、省西湖友谊奖、国家友谊奖,企业还将获得2-8万元的奖励。  

在企业人才培养投入方面,政策对职工在职攻读产业发展亟需专业的硕士、博士,如取得学历学位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的,给予企业按博士20000元、硕士10000元的标准补助。  

在企业平台建设投入方面,对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入选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每年给予10万元配套资助,连续资助三年;入选宁波市企业科技创新团队的,在3-5年的资助周期内按宁波资助标准的1:0.5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入选奉化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给予每年1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三年;对企业建立奉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开办经费,绩效考核合格的,再给予3万元奖励,入选宁波市级的将给予宁波资助的1:1配套;对建立教授工作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工作经费……“创新包”,提升政策含金量  

政策是激励、是导向,更是力量。17条企业人才政策,近半条款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调整,部分内容还进行了大胆创新、升级,使惠及广大企业和人才的政策力度更大,成色更足。  

如在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学会(协会)工作(服务)站资助方面,对建立院士工作站的企业,在享受国家级70万元、省级40万元、市级20万元的宁波补助基础上,我市按1:0.5比例给予配套资助。设站层级提升后,配套资助还可按相应标准予以补差。被评为宁波市级以上优秀院士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建立国家级学会(协会)工作(服务)站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在博士后工作站资助方面,在给予国家级3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补助基础之外,以后每新招收一名博士后,将给予建站企业一次性5万元的科研补贴。  

招才引智的资助力度在政策中也有了明显加大,对引进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计划、省“千人计划”等同等层次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引进宁波“3315计划”、“凤麓英才”计划各层次团队的中介机构给予1-30万元的资助。而对人才工作大使以及人才工作联络站的工作经费也均有所涉猎,分别给予2万元和3-6万元的资助,体现出我市重点架构引才网络的决心。  

此外,还有对获得技能大赛的获奖者的奖励、建立专家服务基地的补助、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基地的补助等方面都有提高或创新。  

一项项实打实的政策条款,将更加有利于鼓励企业搭建创业创新平台,集聚各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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